7月13日,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發布2023年上半年消費者投訴信息統計分析報告,對上半年投訴熱點進行了分析,涉及食品安全、教育培訓、網絡直播、預付式消費等6類。
其中,低價引流,套娃式收費的網絡直播虛假宣傳問題較為明顯。
今年5月16日,消費者魏先生向廣安市廣安區消委投訴稱,5月10日,他在某音平臺上被廣安區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培訓課程吸引,其宣稱“原創吸粉視頻幫助漲粉、專人指導櫥窗帶貨,并承諾終身免費指導、15天內沒有收益全額退款、45天沒回本退差價”。魏先生支付198元購課后,發現收效甚微。而指導老師進一步誘導其可升級為4888元、6888元或者8888元的套餐,見其未再購課后便不再回復和解決問題。經廣安區消委調解,商家退還了消費者全部費用。
無獨有偶。今年4月至6月期間,達州市宣漢縣消委蒲江分會(以下簡稱蒲江分會)多次接到消費者投訴,稱“四川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”通過某音等直播平臺銷售課程,承諾“幫你打造賬號推廣引流變現,直接漲粉5—10萬,百分百學會,百分百見收益,月入上萬”。投訴人交納2990元后并沒有達到承諾效果,遂要求退款。經調解后,該公司同意辦理退款手續。
省消委專家分析認為,網絡直播銷售模式以其非凡的活力、速度和直觀的優勢迅速形成獨特的實時新媒體鏈,吸引大量的網絡直播觀眾和潛在消費者,但其虛假宣傳引發的消費投訴不斷。典型表現為:低價引流,套娃式收費。直播商以主打低價的廣告吸引消費者購買開店、帶貨課程等,消費者在支付第一筆費用后,往往陷入層層收費套路被不斷騙取錢財。
對此,省消委表示,互聯網絕不是法外之地,電子商務經營者應嚴守法律底線,誠信經營,切實地承擔起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定責任。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:一是天上不會掉餡餅,不要輕信低價開網店、輕松賺快錢之類的宣傳。這些宣傳承諾往往只是不法商家誘人入套的話術,背后暗藏風險。二是簽訂合同要明確服務內容、承諾效果及違約責任等。面對升級套餐和增值服務的誘惑,要思考分析、冷靜判斷,避免掉入騙錢的連環套。三是不要在平臺之外,通過私人微信或是第三方聯系方式進行交易,不要輕易向陌生賬戶轉賬、匯款。一旦發現被騙要立即中止交易,第一時間止損。
上半年投訴熱點還有哪些?一起來看看。
食品類投訴量居商品類榜首
上半年食品類投訴量達4288件,位居商品類投訴量榜首。投訴的主要問題:一是銷售過期、變質、腐敗、有異物、感官異常的食品;二是經營者以次充好、捆綁搭售食品;三是部分經營者存在缺斤少兩、低標高結等問題。
【消委觀點】守護食品安全是一個長久的課題,當前高溫季節是食品安全問題的易發多發期,需要我們繼續加強風險排查,筑牢食品安全底線。建議相關部門加強經營者誠信教育,加強源頭管理,加大巡查力度,及時扼殺問題苗頭。經營者應加強行業自律,承擔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保護消費者權益第一責任人責任,保障食品質量,及時回應消費者訴求。
教育培訓社會關注度高
與上年同期相比,教育培訓服務投訴呈上升趨勢,四川貝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暫停營業、成都美吉姆早教機構深陷閉店風波,無法繼續為消費者提供服務和退還錢款,出現不少投訴事件,引發社會廣泛關注。教育培訓機構卷款跑路、退費難、虛假宣傳等問題,侵害了消費者利益。
【消委觀點】廣大消費者在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時,一定要選擇具備辦學資質的機構,要查看《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》《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》。家長們為孩子選擇培訓課程時,可通過四川省校外培訓機構信息管理平臺家長端“彩虹鑰匙”APP查詢授課老師公示情況,并通過“彩虹鑰匙”APP購課、銷課,勿向培訓機構和個人賬戶直接繳納培訓費,以防造成經濟損失。購課時,要簽訂《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(示范文本)》,對培訓內容、培訓期限、收費金額、退費標準及違約責任等約定清楚。
預付式消費糾紛依舊高發
預付式消費主要發生在教育培訓、餐飲、健身、美容美發等行業中,主要表現在:一是商家跑路,消費者維權難;二是霸王條款頻現,消費者退款難;三是商家承諾不兌現,消費者取證難;四是商家變更約定事項,消費者解約難。
【消委觀點】針對預付式消費存在的諸多風險,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:一是選擇證照齊全的商家,可以通過“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”等企業信息公示平臺,查詢經營者注冊登記、許可審批、行政處罰、經營異常等信息,充分了解經營者的經營狀況和市場信譽。二是辦卡金額按需適量,謹慎選擇一次性充值金額過多、服務期限過長的預付式消費。三是細化約定服務內容。要仔細了解和閱讀辦卡說明,與商家簽訂書面合同,詳細約定預付卡的使用范圍、有效期限、服務項目、退款條件、違約責任等條款,同時要特別注意終止服務、轉讓等限制性約定,不能用口頭約定代替合同。四是妥善保留預付憑證。消費者選擇預付式消費后,要妥善保存好預付憑證、合同或協議、宣傳單、發票等證據,發現經營異常,要及時維權。
宣傳營銷套路多
商家以免費領產品、虛假承諾效果等方式,誘導消費者大額消費。報告顯示,宣傳營銷套路多,造成的消費投訴備受關注。
今年6月,廣安市岳池縣消委接到三起消費者投訴,稱接到商家的營銷電話,宣稱可到店免費領取禮品,可到店后發現領取一款平板電腦學習機需花費2899元購買學習資料。消費者購買后發現電腦里面的教材有誤、質價不符,要求退款無果后投訴。經岳池縣消委調解,商家進行了退款處理。
【消委觀點】面對商家各種形式的促銷活動,消費者應當謹慎待之,根據自身情況理性選擇,謹防不良商家利用“免費送”營銷套路高價推銷相關產品。選購過程中,應詳細了解是否存在額外收費項目,一定要在正規渠道購買商品,及時檢查標志標識,并保存好相關購買憑證。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,應及時維權。
農村消費環境建設仍需加強
報告顯示,近年來農村消費環境不斷改善,但消費市場假冒偽劣、虛假宣傳、流動營銷難維權等問題仍然存在。農村消費者對問題產品的辨識能力不足、維權知識缺乏,礙于傳統鄉村的人情世故,不少消費者在權益受損時沒有積極主動維權。
【消委觀點】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第8章第62條規定:“農民購買、使用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,參照本法執行?!鞭r民購買的農資產品產生的消費糾紛仍是農村消費維權的重點,因經營者分處各地,推動異地維權機制解決跨區域消費糾紛,能快速解決爭議,減少消費者的維權成本。各地消委組織應根據農村居民需求特點,采用更加靈活的方式開展通俗易懂、針對性強的消費維權知識宣傳,同時建立健全服務農村基層的消費維權網絡體系,提升農村消費維權工作效能。
記者 劉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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